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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受理「113年度住宅補貼」

受理申請期間:自113年8月1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至8月30日(星期五)下午5時止。

受理申請項目:1.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、2.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。

計畫戶數:1.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(31戶)、
     2.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(23戶)。

受理申請方式:
1.線上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至內政部建置住宅補貼線上申請作業網站( https://has.nlma.gov.tw/subsidyOnline)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。
2.郵寄申請申請人於受理期間,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,於受理截止日前,掛號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,申請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,本縣請寄送至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使用管理科(地址: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)。

受理申請機關: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。

諮詢專線:
嘉義縣政府經濟發展處    (05)3620123分機8603、8606、8595。 
【接聽時間為週一至周五上午8:00至下午17:00,午休時間為12:00-13:00】

公告依據